公告2月停權人員名單

楊○毅於113年2月25日未經申請,經管理人員依據現場入住情形同意入住者,事後補繳1.5倍費用外,予以停權6個月。s○○a、ru○○○○to、tar○○di於113年2月15日經管理人員依據現場入住情形同意入住者,事後補繳1.5倍費用外,予以停權6個月。OBER○○YR M○○A Z○E於113年2月13日未經申請,經管理人員依據現場入住情形同意入住者,事後補繳1.5倍費用外,予以停權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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